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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1)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企业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如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增值税三个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应交增值税”还设计9个专栏进行核算。
(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应交税费二级明细有: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应交营业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资源税、应交城建税、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应交所得税、应交土地增值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
印花税、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入管理费用。
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9个专栏:
借方5个——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方4个——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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