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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能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经核定可在税前扣除的准备金支出范畴中不包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属于未经核定的准备金,因此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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