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个人所得税问题经典问答(三)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8/11 14:25:26  字体:

问:残疾人开办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问题经典问答(三)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四条规定:残疾人员投资兴办或参与投资兴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残疾人员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个人所得税条件的,经本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根据规定,按照残疾情况减征个人所得税。

对此,您还有什么疑问和需要补充的呢,来论坛和大家一起说说吧。

点击进入论坛讨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泥巴姐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