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类别——职工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准予扣除。
案例:假设2014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100万元,假设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增加,问企业实际发生职工工会经费不低于多少?答案分析:准予扣除金额=100万×2%=2万元,超过2万元,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增加。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1条
《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
《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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