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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

2015-01-30 14:38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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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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