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业务招待费与收入之间的比例为多少时最合理?
答:在实际工作中,因税务机关无法分清业务招待费(餐票)中到底有多少是真正用于招待客户的(还存在公司内容员工的个人消费),故规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需打六折之后与营业收入的0.5%进行比较,较小者为扣除限额。
业务招待费与收入之间的比例为多少时最合理呢?我们不妨计算一下。
假设假设企业年销售(营业)收入为A,当年业务招待费为B,则当年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B×60%与A×5‰二者的较小者,只有在B×60%=A×5‰的情况下,即B=A×8.3‰。也就是说业务招待费为销售(营业)收入的8.3‰时,企业才可能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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