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的核算。
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企业,可以选择采用递延法或者债务法进行核算。在采用递延法核算时,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不需要对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进行调整,但是,在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时,应当按照原所得税率计算转回;在采用债务法核算时,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应当对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进行调整,在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时,应当按照现行所得税率计算转回。
如果企业所得税税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递延法与债务法核算基本一致。我们假定税率不发生变化,不区分展开讲解了。
1. 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1)补提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如果计提多了,就做相反分录。
(2)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 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
(1)补提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在贷方)
递延税款(或在贷方)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冲减多提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递延税款(或在贷方)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在借方)
(3)虽然不补提,也不冲减,但是需要补确认递延税款(包括亏损企业,虽然不交税,但是也可能存在这样的账务调整):
借:递延税款(或在贷方)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在借方)
(4)不管是哪种情况,都需要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至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在贷方)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在借方)
适用《企业会计制度》的账务调整,不需要追溯调整盈余公积等。
又到年底汇算清缴季,还傻傻搞不懂什么是汇算清缴吗?跟王老师一起来学习吧,让你从归零基础快速上手汇算清缴。立即购买>>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