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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登记和换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2-4-27 17:13 吉林会计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各位持有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人员:

  根据吉林省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职责的通知》(吉编发[2010]15号),从2010年开始,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评审等管理工作全部由省财政厅负责。为加强我省高级会计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档案信息,省财政厅决定对全省高级(含正高,下同)会计师资格证书进行一次性登记和换发。现将登记和换发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登记和换发证书的目的

  开展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登记和换发证书工作,一是对我省现有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进行统计,改变现有高级会计师人数不清状态,建立完整的信息管理体系,实行电子档案管理;二是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有计划地实施完成我省会计人才培养5151工程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三是统一印制并签发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统一证书管理,同时补发个别丢失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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