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首次)
网上报名须知
欢迎使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为确保您顺利完成本次报名工作,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并按要求办理有关事宜:
1、您目前进入的是北京地区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报考人员使用网上报名系统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前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必须完全符合条件才可报考;
(2)报考人员为2006年度未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3)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报名系统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须知后,点击“填写中级信息表”,仔细阅读报考协议,完全同意者点“”我同意“,然后按照系统的提示依次填写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提交信息时需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参加考试时所在区县(18个区县)。
3、点击“报名”按钮之后系统会再次提醒您确认考试所在区县和本人报考科目,如无误,点击“提交信息”,如需修改,请点击“放弃报名”重新填写,请您务必仔细斟酌后再“提交信息”。
4、报考人员可以点击“查询修改报名信息”修改个人基本信息,修改后请按“修改完毕”键。
5、点击“打印中级信息表”,系统会依据您所填信息显示中级信息表,用A4纸打印后在指定位置签上您的名字、粘贴两张二寸(34mmX45mm)同一底版免冠照片(黑白彩色不限,但必须是2005年以来拍摄的),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并盖章。
6、报考人员需持《中级信息表》、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在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中选择一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需将《中级信息表》交留在资格审查处。特别注意:《中级信息表》必须交留在资格审查点否则报名无效。
7、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现场如需修改报考科目等信息,可用红笔在《中级信息表》上直接更改并在更改处签署本人姓名,并利用资格审核现场提供的可登录外网的计算机自行在报名系统进行修改。特别注意:资格审查通过后全部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8、缴纳报考费用。本次考试全面试行网上缴费,要求报考人员提前办理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并在通过资格审查24小时后,按照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直接在网上支付报名费。考试报名费用的发票在您参加第一场考试时在考场领取。特别注意: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才可以进行网上缴费。
10、时间安排
网上登录信息时间: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06年11月15—18日(城区)
2006年11月19——20日(远郊区)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通过后24小时-2006年11月24日
11、凡已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请于2007年5月15日至5月17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13、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160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