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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六)

来源: 编辑: 2005/12/25 11:41:40 字体:

  (三)如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无论属于法规、规章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还是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而变更会计政策,均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核算。

  未来适用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方法。

  四、会计政策变更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

  (一)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

  (二)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采用追溯调整法时,计算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2.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以及比较会计报表所列其他各期净损益的影响金额;

  3.比较会计报表最早期间期初留存收益的调整金额。

  (三)披露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包括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以及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

第二节 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一、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概念

  (一)会计估计的概念

  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概念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情况发生变化,或者掌握了新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为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对原先的估计所作的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核算

  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

  (一)如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有关估计变更的影响应于当期确认;

  (二)如会计估计的变更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有关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当期及以后各期确认。

  在具体实务中,企业应正确划分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如不易区别是会计政策变更,还是会计估计变更,则应视为会计估计变更,并按会计估计变更的核算方法进行处理。

  三、会计估计变更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

  (一)披露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包括变更的内容、变更日期以及为什么要变更会计估计。

  (二)披露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包括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以及对其他各项目的影响金额。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易确定的理由。

第三节 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差错概念

  会计差错是指在会计核算时,由于确认、计量、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核算

  (一)本期发现的,属于本期的会计差错,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

  (二)本期发现的,属于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按以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期发现的,属于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不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属于不影响损益的,应调整本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非重大会计差错是指不足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

  2.对于发生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三)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并按上述原则,分别报告年度和以前年度进行处理。属于报告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的期末数或当年发生数;属于以前年度的,调整报告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

  三、会计差错更正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

  (一)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

  (二)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金额。

  四、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一)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概念

  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是指企业在具体运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所允许选用的会计政策,以及企业在具体运用会计估计时,未按规定正确运用或随意变更,从而不能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情形。

  (二)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核算

  企业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应作为重大会计差错处理。

第十五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基本要求]

  (一)掌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概念

  (二)掌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

  (三)掌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事项的内容及处理方法

  (四)掌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非调整事项的内容及处理方法

  (五)了解持续经营不再适用时应披露的内容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概述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概念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有利或不利事项。它分为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两类。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涵盖的期间是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与实际对外公布日之间发生的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事项,由此影响财务报告对外公布日期的,应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再次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为截止日期。

第二节 调整事项

  一、调整事项的概念

  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为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有关的金额作出重新估计的事项,应作为调整事项。

  以下是调整事项的例子:

  (1)已证实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减值,或为该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需要调整;

  (2)表明应将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某项现时义务予以确认,或已对某项义务确认的负债需要调整;

  (3)表明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4)发生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所售商品的退回。

  二、调整事项的处理

  (一)处理原则

  企业应就调整事项,对资产负债表日所确认的资产、负债和权益,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所属期间的收入、费用进行调整。

  (二)具体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具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及其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调整减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及其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3.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

  4.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

  (1)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比较会计报表中应调整的相关项目的上年数);

  (2)当期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上年数;

  (3)经过上述调整后,如果涉及会计报表附注内容的,还应当调整会计报表附注相关项目的数字。

第三节 非调整事项

  一、非调整事项的概念

  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才发生的,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的存在情况,但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的事项,应作为非调整事项。

  以下是非调整事项的例子:

  (一)发行股票和债券;

  (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三)对外巨额举债;

  (四)对外巨额投资;

  (五)发生巨额亏损;

  (六)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亏损;

  (七)外汇汇率或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八)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九)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十)对外签订重大抵押合同;

  (十一)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承诺事项;

  (十二)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二、非调整事项的处理

  企业应就非调整事项,披露其性质、内容,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无法作出估计,应说明理由。

第四节 利润分配方案中的股利

  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利(或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下同),应按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1)现金股利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

  (2)股票股利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资产负债表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制定并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宣告发放的股利,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第五节 持续经营

  如果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表明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则企业不应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编制会计报表;同时,还应披露如下内容:

  (1)不以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的事实;

  (2)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的原因;

  (3)编制非持续经营会计报表所采用的基础。

第十六章 财务会计报告

  [基本要求]

  (一)掌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内容、格式和编制方法

  (二)掌握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三)掌握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应披露的内容

  (四)熟悉现金流量的分类

  (五)熟悉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

  (六)熟悉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和分部报表的内容

  (七)熟悉分部报表的编制范围

  (八)熟悉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标准

  (九)了解利润分配表的内容

  (十)了解关联方关系的表现形式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格式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它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时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

  二、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企业应以日常会计核算记录的数据为基础进行归类、整理和汇总,加工成报表项目,形成资产负债表。

  (一)“年初数”的填列方法

  “年初数”栏内各项目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二)“期末数”的填列方法

  “期末数”是指某一会计期末的数字,即月末、季末、半年末或年末的数字。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期末数”的数据来源,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取得:

  1.直接根据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

  2.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

  4.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5.根据有关资产科目与其备抵科目抵销后的净额填列。

第二节 利润表

  一、利润表的内容和格式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

  二、利润表的编制

  (一)“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制月度报表时,应根据有关损益类账户的本月发生额分析填列;在编制中期报表中,应将“本月数”栏改为“上年同期数”栏,填列上年同期累计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年度报表时,应将“本月数”栏改为“上年数”栏,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本年度利润表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报表的“上年数”栏。

  “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二)报表中各项目主要根据各损益类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第三节 现金流量表

  一、现金流量表的概念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

  二、现金流量的分类

  现金流量是指一定会计期间企业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

  现金流量可以分为三类,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收到返还的税费、经营性租赁、支付工资、支付广告费用、交纳各项税款等。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包括取得和收回投资、购建和处置固定资产、购买和处置无形资产等。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包括发行股票或接受投入资本、分派现金股利、取得和偿还银行借款、发行和偿还公司债券等。

  三、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和结构

  (一)现金流量表正表

  现金流量表正表采用报告式的结构,分类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最后汇总反映企业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在有外币现金流量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为人民币的企业,正表中还应单设“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

  (二)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包括三部分内容:(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四、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企业可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及复杂程度,选择采用工作底稿法、T形账户法,或直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现金流量表。

第四节 合并会计报表

  一、合并会计报表概念

  合并会计报表,是指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主要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分配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除编制其个别会计报表外,还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二、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指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编报的子公司的范围。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具体包括:

  (一)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权益性资本指对企业有投票权,能够据此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的资本,如股份制企业中的普通股,有限责任公司中的投资者出资额等。母公司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具体包括以下3种情况:

  1.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2.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间接拥有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指通过子公司而对子公司的子公司拥有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3.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和控制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二)被母公司控制的其他被投资企业。通常情况下,母公司与被投资企业之间存在如下情况之一者,应当视为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因而应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1.通过与该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公司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包括:

  1.已准备关停并转的子公司。

  2.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3.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

  4.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

  5.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

  6.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

  如果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应按下列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1.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期末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但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出售或购买子公司对企业报告期(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对前期相关金额的影响。

  2.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应将被出售的子公司自报告期期初至出售日止的相关收入、成本、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被购买的子公司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相关收入、成本、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3.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期末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将被出售的子公司自报告期期初至出售日止的现金流量的信息,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并将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在有关投资活动类的“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下,单列“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将被购买的子公司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现金流量的信息,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并将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在有关投资活动类的“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下,单列“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第五节 会计报表附表

  一、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是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该表是资产负债表的附表。

  二、利润分配表

  利润分配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对实现净利润以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或者亏损弥补的报表。

  三、分部报表

  (一)分部报表是反映企业各行业、各地区经营业务的收入、成本、费用、营业利润、资产总额以及负债总额情况的报表

  分部报表按其反映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业务分部报表和地区分部报表。业务分部是指企业内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提供单项产品或劳务,或一组相关的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着不同于其他业务分部所承担的风险和回报;地区分部是指企业内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着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中经营的组成部分所承担的风险和回报。

  (二)凡是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分部报表编制的范围

  1.分部营业收入占所有分部营业收入合计的10%或以上(这里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下同);

  2.分部营业利润占所有盈利分部营业利润合计的10%或以上;或者分部营业亏损占所有亏损分部营业亏损合计的10%或以上;

  3.分部资产总额占所有分部资产总额合计的10%或以上。

  在按上述条件确定分部报表的编制范围时,应注意下列限制:

  如果按上述条件纳入分部报表范围的各个分部对外营业收入总额低于企业全部营业收入总额75%的,应将更多的分部纳入分部报表编制范围(即使未满足上述条件),以至少达到编制的分部报表各个分部对外营业收入总额占企业全部营业收入总额的75%及以上。

  纳入分部报表的各个分部最多为10个,如果超过,应将相关的分部予以合并反映;如果某一分部的对外营业收入总额占企业全部营业收入总额90%及以上的,则不需编制分部报表。

  如果前期某一分部未满足条件而未纳入分部报表编制范围,本期因经营状况改变等原因达到上述条件而应纳入分部报表编制范围的,应对上年度的数字进行调整,以使数字具有可比性。

第六节 会计报表附注

  一、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

  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了方便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2)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3)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5)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

  (6)企业合并、分立;

  (7)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8)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9)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一)关联方关系及其特征

  关联方一般指有关联的各方。关联方关系则指有关联的各方之间的内在关系。两方或多方形成关联方关系通常具有的特征包括:①关联方涉及两方或多方,一个企业不可能构成关联关系;②关联方以各方之间的影响为前提,这种影响包括控制或被控制、共同控制或被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被施加重大影响;③关联方的存在可能会影响交易的公允性。

  (二)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标准

  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应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应将其视为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存在的主要形式包括: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与子公司,受一母公司控制的各个子公司之间);

  2.合营企业;

  3.联营企业;

  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在具体运用关联方关系判断标准时,应当遵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三)关联方关系的披露要求

  1.当关联方之间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时,无论关联方之间有无交易,均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资料:企业经济性质或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企业的主营业务;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其中,“企业经济性质或类型”是指工商登记时注明的企业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如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类型。

  2.当存在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时,在没有发生交易的情况下,可以不披露关联方关系;在发生交易时,应当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其中,“关联方关系的性质”指关联方与本企业的关系,即关联方为本企业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

  (四)关联方交易概念

  关联方交易指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交易的类型主要有: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代理;

  5.租赁;

  6.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7.担保和抵押;

  8.管理方面的合同;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许可协议;

  11.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2.关联方之间的债务重组、应收款项划转或转让、企业合并等。

  (五)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要求。

  1.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重要性原则分别情况处理。零星的关联方交易,如果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的或几乎没有影响的,可以不予披露;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影响的关联方交易,如果属于重大交易(主要指交易金额较大,如销售给关联方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10%及以上),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披露。

  2.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这些要素一般包括: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定价政策。

  3.不需要披露的关联方交易。包括:在合并会计报表中披露已包含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的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以及在与合并会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会计报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

第十七章 预算会计

  [基本要求]

  (一)掌握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的核算

  (二)掌握事业单位净资产的内容

  (三)掌握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的构成

  (四)了解预算会计的构成

  (五)了解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预算会计的构成

  预算会计主要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

第二节 事业单位资产和负债

  一、事业单位资产的核算特点

  (一)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作为存货入账。对于盘盈存货,冲减当期支出,对于盘亏和毁损的存货,列入当期支出。

  (二)在核算对外投资时,对于增加的对外投资,应同时增加投资基金,对于减少的对外投资,应同时减少投资基金。以购买债券的形式对外投资,在债券持有期间,不预计利息收入;实际取得利息收入时,作为其他收入。

  (三)在核算固定资产时,一般情况下,对于增加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增加固定基金,对于减少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减少固定基金。固定资产一般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对外转让取得的收入,应增加修购基金,报废、毁损固定资产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应冲减修购基金。

  (四)无形资产的摊销有其特殊性,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单位,应一次摊销,计入事业支出;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单位,应在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

  二、事业单位负债的核算特点

  (一)代收的各种款项,如代收的预算资金、代收的预算外资金,在实际收到但尚未上缴时,应作为负债入账。

  (二)借入款项,一般不预计利息支出,实际支付利息时,将其计入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

第三节 事业单位净资产

  一、事业单位净资产的概念

  事业单位净资产是指事业单位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等。

  二、基金

  (一)事业基金的概念

  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分为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部分内容。

  (二)固定基金的概念

  固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因购入、自制、调入、融资租入、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三)专用基金的概念

  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等。

  三、结余

  事业结余,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结余,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即,经营结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

  四、结余分配

  事业单位当年实现的结余,按规定可进行分配。

  结余分配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有所得税缴纳业务的单位计算应交所得税;二是按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第四节 事业单位收入与支出

  一、事业单位收入的构成

  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

  二、事业单位支出的构成

  事业单位支出包括: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及销售税金。

第五节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

  一、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

  资产负债表的左方为资产部类,包括资产和支出两大类,右方为负债部类,包括负债、净资产和收入三大类。

  二、事业单位收支表

  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指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的收入、支出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

  收入支出表的项目,按收入、支出的构成及其分配情况分项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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