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通过的《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现将本市200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地点
1、考试报名时间
中国内地考生2006年4月6日—4月25日(双休日照常),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报名。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考生2006年4月10日——4月21日,下午1:00-4:00报名(4月15日周六全天办理9:00—16:00,周日休息);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考生报名办法等有关事项请登陆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或上海财税网站查看。
2、考试报名地点
境内、外考生均在长宁区定西路1118号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定西路服务部办理报名(近延安西路、武夷路,交通:71、96、121、127、946路)。咨询电话:62403802、62403902、62403940.
二、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及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报名办法
1、考生在报名前请登陆相关网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或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或上海财税网站)阅读注册会计师考试办法、规则、守则及报名简章的内容,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全部认同并应自觉遵守有关考试规定。
2、考生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老考生(含原在外省市报名)带已领用的IC卡报名;新考生应携带学历证书或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交报名点查验制作IC卡后报名。所有报名考生都须交2张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门55元。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2006年9月6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在定西路1118号领取。
五、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五科。
考试时间:
9月15日 下午2:00-5:00 审计
9月16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下午2:00-5:30 会计
9月17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六、考试范围、方式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6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七、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向报名点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留下复印件)和具备免试条件的有效证明,填写《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审核确定并报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其余科目仍需按规定参加考试。
八、考试用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的2006年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全国或地方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委员会委员及考试命题专家的名义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有关参考资料,及举办考前辅导班。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保留对上述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为了搞好培训工作,培养会计人才,确保培训质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将对考前培训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62134079。
九、 考试成绩认定和公布
1、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2006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02年。
2、考试成绩约在12月下旬通知考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或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或声讯电话16882235都可查询。
十、英语测试
在200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同时增加英语测试,测试时间为9月17日19:00-21:00。参加200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和已取得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测试,测试合格发放合格证。英语测试合格不作为取得全科合格的必备条件。具体报名办法网上另行通知。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常年提供有关注册会计师考试等信息为考生服务,请考生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