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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一季度实现税收183.8亿元

2006-05-02 09:09 来源: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我省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为税收收入提供了坚实的税源基础。据统计,一季度我省国、地税收入分别达到107.47亿元和76.34亿元,均完成年度税收计划的27%以上,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统计数据表明,一季度全省税务系统各级次收入均呈增长态势,并全部达到了时间进度。有关专家分析指出,今年前两个月,全省经济承接了上年持续较快的发展态势,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快速增长,为税收提供了坚实的税源基础。国有企业和股份公司税收继续占据主导地位,主体税种的支撑作用明显。其中,国税系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全省国税收入增收贡献突出,两税种对全省国税增收的贡献率达到91.6%;地税系统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四税合计增收107224万元,占全部地税增收额的85.91%,在全省地税同比增幅34.08%中,四税就拉动了29.27个百分点,有力地带动了整体税收的快速增长。

  依托资源优势,陕北地区税收收入快速增长,对全省税收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加大。截至3月底,榆林、延安等市国税收入同比分别增长52.7%、85.1%,增收8.13亿元和7.82亿元;地税企业所得税增收主要来自于原油开采业和成品油制造业,两行业合计增收24263万元,占到全省企业所得税增收总额的90.28%。

  此外,前3个月全省国税系统共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5.82亿元,完成总局出口退(免)税计划的39.4%,其中办理免抵税款2.54亿元,完成免抵计划的29.7%,办理退税3.28亿元,完成退税计划的52.6%。全省地税系统还组织入库社保费及基金收入249765万元和教育费附加225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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