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07年注税师考试12.13日开始报名
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人考中心函[2006]174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事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广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6]270号)的精神,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07年6月22日-2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06年12月13日上午9时起至2007年1月12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等 “网上报名”步骤(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
(二)报名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确认时间:2007年1月8日至12日(上午 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确认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217)。
(三)报考条件见附件1,网上报名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6月22日 |
下午2∶00--4∶30 |
财务与会计 |
6月23日 |
上午9∶00--11∶30 |
税法(一) |
下午2∶00--4∶30 |
税法(二) | |
6月24日 |
上午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下午2∶00--4∶30 |
税务代理实务 |
三、考试方式
(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实行滚动考试,3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5个科目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即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2科)条件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即当年)内通过2个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二)“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卷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卡首页的注意事项;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墨水)作答。其它4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墨水)、铅笔(2B)、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及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自行下载的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附件1.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从事税收业务工作”,“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从事税收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
2、“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
3、“非经济类、法学类”是指除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4、“从事税收业务工作”是指具体从事税收的征收管理,计划统计,税收法律、法规的研究,政策执行及解释,税收的稽查、检查和调查,案件的办理、查处,办理有关涉税事宜以及专门从事税收理论的研究、宣传和教育等项工作。
5、“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是指在税务代理机构直接从事代理业务工作以及在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从事业务工作。
6、“从事税收工作”是指在税务部门或其他单位直接从事税收业务工作。
7、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居民在报名时,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附件2.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一)网上填报个人资料、打印报名表
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报名须知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填写“《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下称《报名表》)”和上传照片等其它服务项目→打印《报名表》等一式一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
(以上由考生自己完成)。
(二)完成“报名确认”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打印相关资料,持《报名表》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经单位审核同意加具意见,按隶属关系分别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连同报考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好的《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和考务费到报名点报名。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力资源教育中心或各区、县级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
二、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一)《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
(三)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四)如符合报考条件中第1条第(7)点者还须提供税务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格证书、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符合免考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交相关资格证书、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七)上两个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考试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以上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3号部令予以处理。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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