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考试1月7-23日报名
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7]357号)精神,现将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市人事局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共同负责我市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二)全市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教材征订工作由市注册税务师资格初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三)考试报名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由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人事(职称)部门和市注册税务师资格初审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的终审由省人事厅会同省国税局、地税局进行。
二、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20日下午、21日和22日全天,共两天半时间。考区设置除市直属考区在南京市单独设置考点外,各省辖市均分别在市区所在地设立考点。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年底。
(四)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台湾考生,其报名资格审查依照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执行。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办法:
我市的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今年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查并支付费用的办法。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月7日——23日。网址:www.wxrsks.com
现场审查的时间:2008年1月24日——29日(周六、周日不办公)。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未经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的报名信息无效。
资格审查地点:宜兴市人事局(市政府七号楼407房间,电话:87986257)。注:税务系统考生由国、地税总局主管部门将报名材料汇总后报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老考生在报名时应注意选择老考生报名入口,不能通过新考生报名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的后果;外省转入我省的老考生请提前与当地省级考试机构联系开具转考证明。
2、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收费点”一致,否则,审核收费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江阴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交费。
(三)资格审查时,新报考人员应带好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并盖好公章);
2、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证件用近期同版彩色照片一寸、二寸各一张。
老考生只需带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名表及证件用近期同版彩色照片一寸、二寸各一张。
(四)报名点注意事项:
1、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对上述材料都应认真复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2、报名点审核时应仔细核对考生报名表上所填“报名点”是否与审核收费点一致。不一致的请考生到所填报名点审核交费。
3、各报名点审核时应将报名材料分开并按照报名序号从小号到大号依次整理,整理后在网报后台系统手工设置收费标记。
(五)信息更正办法
考生打印报名表后,网上就不能再修改信息。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打印后发现所填信息有误,应在1月7日-23日期间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下载“网上报名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填妥后传真到85727361.递交一天后考生可重新登陆网站打印更改后的报名表。确认现场一律不受理信息更正。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2008年6月1日——6月18日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的“网上报名”栏下载打印。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务请在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为保证扫描质量,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单位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4科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用后回收。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精神,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和教材等征订工作由市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负责。考生可在现场审核的同时征订教材。
附件:
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2008年1月7日—23日 | 网上报名(网址:www.wxrsks.com) |
2008年1月24日—29日 | 现场审核、交付费用 |
2008年2月26日前 | 上报考生信息及相关材料 |
2008年6月1日—18日 | 考生可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
2008年6月20日—6月22日 |
考试: 6月20日 14:00-16:30 财务与会计 6月21日 9:00-11:30 税法(一) 6月21日 14:00-16:30 税法(二) 6月22日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6月22日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
2008年8月底 | 根据人事部通知,公布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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