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劳局职改办,市级有关单位,中、省驻汉单位人事处: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通知,现就我市发放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参加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达到全国通用标准(60分)和省定标准(标准附后)的考生,发给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省人事考试中心签发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通知书;
其他考生如需要成绩通知书,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统一制式通知书。
2、成绩通知书有效期为: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A级有效期四年,B、C级有效期三年;达到省定标准的
A、B、C级有效期均为一年。
3、成绩通知书不收取费用。
4、成绩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08年8月11日至9月10日(节假日除外)。汉中考区的考生持准考证或身份
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政府六楼624室、电话:2626130)领取。单位统一领取须持行政介绍信和考生信息表
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0八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