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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05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从业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2005-12-26 0:0  【 】【打印】【我要纠错

  2005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与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定于2005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发放。

  发放时间:

  2005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发放地点:

  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二楼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审核发证窗口11号窗口。

  发放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四章第十五条规定,“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相应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证书收回,考试成绩作废。

  合格考生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证、工作年限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还要求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书或者同级别成绩通知书)到发证窗口领取,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及照片外,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

  注意事项:

  1、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书的,请拨打83777159查询补领证书事宜。

  2、如考生证书相关信息有误的,请于2005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明,以便及时换发证书或者修改。

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