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部长令2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苏财会[2005]13)的有关规定,从2005年3月1日起,国家对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除按规定符合免试件仅考《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一门课程外,其余要同时考三门(《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三门课程,并且要求一次通过全科目考试,方可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由于今年是实行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第一年,“凡进必考”:分为考一门的、考二门的、考三门的三种情况。为做好衔接工作,平稳过渡,营造和谐的会计环境,更好地做好今年的办证工作,现对2005年通过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提出如下意见:
1、办证地点:对合格考生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报名点属地原则由报名点所在地县(区)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市直办证点设在市行政审批中心)直接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放到合格考生手中。不再采取发放《2005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的形式办证,即:在四县财政局报名点报名的合格考生分别到四县财政局会计科办证;在连云区财政局报名点报名的合格考生到连云区财政局会计科办证;在连云港财校、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海州区财政局、新浦区财政局、市开发区财政局报名点报名的合格考生到市直办证点即市行政审批中心办证。办证后按规定手续可以正常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关系调转手续。
2、办证时间:2005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已经于11月6日圆满结束,成绩已于2005年12月23日在连云港市财政局“会计之家”(www.lygczj.com)网站上以及在各报名点开始对外公布,并决定于2005年12月27日各办证点开始接受办证要求。提请考生注意的是网上仅公布两门笔试成绩,不包括《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科目成绩,该科目成绩由考生提供,并由办证工作人员确认。
3、办证程序:合格考生可在连云港市财政局“会计之家”网站主页上根据需要下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表》),如实填写完整、清楚,有单位的要到单位盖章,无单位的不需盖章(但继续教育不便通知),贴上三张一寸相片,送到各所属地区办证点。办证人员也可直接到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和市行政审批中心办证点领取表格填表办证。
4、办证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包括表格上相片在内本人近期免冠1寸相片一式4张;
(2)合格办证人的身份证原件;
(3)《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证书或成绩合格单原件(由办证工作人员确认);
(4)免试(合格)考生办证还须要提供报名时原免试的学历证明原件;
(5)收取工本费20元/人/证,(苏价费函[2001]207号)。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财政局会计处
2005.12.24
根据财政部部长令2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苏财会[2005]13)的有关规定,从2005年3月1日起,国家对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除按规定符合免试件仅考《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一门课程外,其余要同时考三门(《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三门课程,并且要求一次通过全科目考试,方可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由于今年是实行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第一年,“凡进必考”:分为考一门的、考二门的、考三门的三种情况。为做好衔接工作,平稳过渡,营造和谐的会计环境,更好地做好今年的办证工作,现对2005年通过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提出如下意见:
1、办证地点:对合格考生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报名点属地原则由报名点所在地县(区)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市直办证点设在市行政审批中心)直接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放到合格考生手中。不再采取发放《2005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的形式办证,即:在四县财政局报名点报名的合格考生分别到四县财政局会计科办证;在连云区财政局报名点报名的合格考生到连云区财政局会计科办证;在连云港财校、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海州区财政局、新浦区财政局、市开发区财政局报名点报名的合格考生到市直办证点即市行政审批中心办证。办证后按规定手续可以正常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关系调转手续。
2、办证时间:2005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已经于11月6日圆满结束,成绩已于2005年12月23日在连云港市财政局“会计之家”(www.lygczj.com)网站上以及在各报名点开始对外公布,并决定于2005年12月27日各办证点开始接受办证要求。提请考生注意的是网上仅公布两门笔试成绩,不包括《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科目成绩,该科目成绩由考生提供,并由办证工作人员确认。
3、办证程序:合格考生可在连云港市财政局“会计之家”网站主页上根据需要下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表》),如实填写完整、清楚,有单位的要到单位盖章,无单位的不需盖章(但继续教育不便通知),贴上三张一寸相片,送到各所属地区办证点。办证人员也可直接到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和市行政审批中心办证点领取表格填表办证。
4、办证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包括表格上相片在内本人近期免冠1寸相片一式4张;
(2)合格办证人的身份证原件;
(3)《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证书或成绩合格单原件(由办证工作人员确认);
(4)免试(合格)考生办证还须要提供报名时原免试的学历证明原件;
(5)收取工本费20元/人/证,(苏价费函[2001]207号)。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财政局会计处
200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