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6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闽财会[2006]57号)和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举办2006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泉财会[2006]425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市会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现将2006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行政事业单位: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2、企业单位:新会计准则。
二、时间安排:
10-11月份: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电力系统;
12-07年元月份:其它企业单位。
三、培训地点:
南安职业中专学校
四、有关要求:
1、培训时间24小时,每期结束时要进行考试。
2、根据财政部第26号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各有关单位要安排时间并支持和鼓励会计从业人员参加培训。
3、培训单位要认真组织,确保培训质量。
南安市财政局
200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