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

切换栏目
当前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造价工程师 > 考试动态 > 报名 > 正文

2013年江苏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5日-7月18日

2013-07-08 16:39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各考生:

  为做好2013年度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省直考点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0月19日

  09:00 — 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 — 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0日

  09:00 — 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安装)

  14:00 — 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置《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安装)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与“安装”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除第五款外)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五、报名程序

  省直点接受在宁工作的考生报名,其他各市的考生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先审查再缴费(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形式,应试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一)网上报名

  1.应试人员注册。应试人员登陆以下网址:http://zg.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行个人注册。

  2.网上信息填报。应试人员注册后点击帮助按钮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按照步骤流程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7月5日09:00—18日17:00(逾期不接受补报),省直报名点联系电话:51868911.

  3.网上审核。应试人员报名成功后等待网上照片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

  1.首次报考人员现场审查。

  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完成网上报名流程,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盖章)后,需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18日-7月19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105室。

  (3)首次报考人员接受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上在线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注:请用激光打印机,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②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右下角);

  ③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只限需免试人员提供);

  ⑤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报名表上填写、盖章);

  上述证件原件仅供核实,当场退回。

  2.老考生确认。

  2011年、2012年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打印出的报名表中档案号栏有数字显示的考生,即为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不需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只需于7月20日—23日进行网上缴费。

  注:2010年以前(含2010年)报过名的老考生因系统升级无法识别身份,统一按首次报考人员要求提供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三)网上支付时间:应试人员现场审核通过后于7月20—23日下午17:00进行网上支付(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从2010年10月起,考生报名信息上报后,国家将不再受理信息更正申请。因此,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网报所填信息。照片审核成功后,所填信息将不予修改。

  2.请考生务必按照网上报名时间进行报名,逾期不能补报。

  3.网上报名只审查照片,不对个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核。

  4.以军官证报名的考生身份证栏填写方式为:本人军官证号后加零补足十八位(军官证号的汉字不填)。

  5.首次报考人员(含2010年及以前报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并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及时缴费,未到现场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及时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6.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凡考生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考试报名费用概不退还。

  7.现场资格审查的材料准备及相关要求。

  (1)请考生事先将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

  (2)材料要求:(a)齐全、平整;(b)请事先将照片贴牢于报名表右下角指定位置;(c)请事先将报名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在一起;规格为A4纸。

  (3)材料装订要求:(a)材料请用订书机装订于左上角;(b)装订材料前后顺序:报名表1份、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职务复印件1份(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由于报考人数多,审查场地狭小,为确保现场秩序,加快审查速度,请考生自觉排队,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七、报名及考试费用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的规定执行。

  1.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务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对于有收费票据需要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15日—8月23日(节假日期间休息)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银城广场A座8楼9号窗口(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领取。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指定时间内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结算,逾期不再办理。

  八、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可于10月10日起登陆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考试考务”栏目进行准考证打印。

  九、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三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三个月后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纠错 责任编辑:风信子

造价师考试辅导
立即选课 >>
辅导班次 班次介绍 购买
特色班 特色通关班 550元/科
特色无忧班 990元/科
购买 >
精品班 精品通关班 880元/科
精品无忧班 1500元/科
购买 >
实验班 实验通关班 1200元/科
实验无忧班 2200元/科
购买 >
定制班 定制通关班 2000元/科
定制无忧班 3600元/科
购买 >
移动班 手机/平板电脑专属课程,有效利用零散时间,10分钟学习一个知识点! 260元/科 购买 >
造价师报考指南
更多 >
会 搜
造价师考试辅导
了解课程 >
辅导书
更多 >
试题中心
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tougao@chinaacc.com

电话:010-82319999-2110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