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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省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15日-8月11日

2013-07-11 15:13 来源: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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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8月11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2013年7月15日至8月13日期间进行;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8月15日;打印准考证:2013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9日

  上午9:00 - 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 - 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0日

  上午9:00 - 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 - 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

  三、免试科目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免试科目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与《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二)审批手续办理

  (1)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通过“资料下载”快捷按钮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填写后到规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办理科目免试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办理。

  四、考场设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系统(zg.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请报考人员先完成注册,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三)具体操作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2011年和2012年在辽宁地区参加过考试人员的视为“老考生”,考生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照片审核后缴费完成报名。其余视为“新考生”,考生需在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

  (四)报名时,报考人员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市或绥中县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考人员可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见附件。

  (五)报名时间安排

时 间报名安排具 体 要 求
7月15日-8月11日网上报名
照片审核
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网址:http://zg.cpta.com.cn下同)
7月15日-8月13日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
下载并打印《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7月15日-8月15日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请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自助支付(28家银行的储蓄卡,详见网上支付说明)
10月9日-20日下载打印
准考证
报考人员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绥中县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

  (二)符合免试科目条件并办理审批手续的新考生,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应及时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办理报名确认。(详见附件)

  (三)新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报名表和科目免试申报表(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只提交报名表)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七、收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按60元/科收取。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二)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八、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九、成绩管理

  (一)2014年1月以后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十、考试大纲

  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十一、其他

  我省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各考区报考人员咨询相关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事宜,请拨打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项目负责人电话:024 - 23447329

  考务咨询电话:  024 – 23447330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024-23447326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考试成绩查询咨询电话:024 – 23447327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 - 23447335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考区资 格 审 核
单位
( 现 场 确 认 )
办 公 地 址咨 询 电 话
沈阳沈阳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
(沈阳日报社旁,原沈阳市劳动局
院内207室、208室)
024-22532561
024-22525362
鞍山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鞍山市铁东区萃英路899号0412-5517323
抚顺抚顺市人才中心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9号024-58303599
本溪本溪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本溪市水塔路22号0414-2808629
丹东丹东市人事考试院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0415-3192768
锦州锦州市人社局考试办公室锦州市市府路68号0416-3872301
营口营口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营口市老边区大水塘军转大厦0417-2869058
阜新阜新市人社局职称科
(阜新市人事考试管理科)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0418-2680030
0418-2680031
辽阳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人事考试办公室)
武圣路171号
文圣区南顺城街6号
0419-4123520
0419-4225966
盘锦盘锦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路惠宾大街106号0427-2826034
铁岭铁岭市人社局职称科
(铁岭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4024-72689501
024-74830139
朝阳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人事考试局考试中心)
朝阳市劳动大厦
朝阳市朝阳大街3段7号
0421-2650667
0421-2653199
葫芦岛葫芦岛市人社局职称科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0429-6660751
0429-6660765
绥中县绥中县人社局职称科
(绥中县人事考试中心)
绥中县中央路一段12号0429-6111003
0429-6120769
省直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综合楼B座
024-23447330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3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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