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9-02-09 09:48:12.000 发文单位:
关于公布滁州市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皖人办发〔2009〕4号文件精神,现将滁州市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附后)予以公布。根据省厅要求,办理会计中级证书须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自行从“安徽人事编制网”下载,网址“;)。
2、近期同底版免冠小二寸彩照3张。
3、资格考试报名时提供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报省人事厅审查)。
县(市、区)考生请到所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办理。
滁州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