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增加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贴
为进一步贯彻国人发[2002]82号和中发办[2003]29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2009年10月14日,省财政厅与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增加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专项生活补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加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生活补贴,具体是:原正师级职务月增加350元、副师级320元、正团级280元、副团级250元、营级150元、连排级130元;对其中1953年12月31日前入伍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另增加生活补贴80元。同时,增加全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医疗补助20元。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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