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现已开始查询,每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或中级资格考试并全科合格的考生请于8月13日-8月14日持考生信息表(必须单位盖章)、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1张近期免冠1寸半彩色照片到报名点确认考试资格,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方可办理领取合格证书手续,非考生本人办理领证手续的须提供带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2、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考试并单科合格的考生请于8月13日-8月14日持考生信息表(必须单位盖章)、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确认考试资格,经审核,符合报考中级资格条件的考生方可领取单科成绩合格单,非考生本人办理领证手续的须提供带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3、考生信息丢失的,考生可以从“天津会计(www.tjkj.gov.cn)”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考生信息表,填写相关信息并经但为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办理领取合格证书(单科成绩合格单)手续。
4、我市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采取网上评卷的方式,即将每份试卷进行扫描后,考生的每一道试题均由两人分别在计算机上进行评卷,进一步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如考生确实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请于2009年8月11日-12日到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406室申请复核考试分数。
天津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0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