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初级会计实务》第一章知识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区别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1/03 10:24:45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实务论坛学习小天地开通啦!此讨论区意在与各位考友一同奋战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在此,将与大家共同探讨专业知识、学习方法、状态调整等等,凡是与考试相关的东东或西西,我们尽可在此商议。同时,在这里也会紧密结合正保会计网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各位考友服务,及时为考友提供网校的资源。最终目的只有其一,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试顺利通过。我将与大家携手并肩,共同奋战这些时日。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
第一章 资 产

  知识点七、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第一条是题目给出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

  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

  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

  第二条途径是给出持股比例:

  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一条途径高于第二条途径,也就是比如说题目中给出了持股比例为25%,同时又给出了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就不能按照持股比例采用权益法,而应该按照实际影响采用成本法。

  后续计量:

  成本法下应该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不进行调整;

  权益法下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该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不进行调整;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该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调整初始入账价值,也就是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记入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

  被投资方的处理:

  被投资方分配股利:

  成本法: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权益法:被投资方宣告分配的现金股利应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分录是: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损益调整

  被投资方宣告分配或实际发放股票股利投资方不做处理,收到时做备查登记。

  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

  成本法下:不进行账务处理;

  权益法下:确认投资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分录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净亏损做相反分录)

  被投资方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

  成本法下:不做处理

  权益法下:确认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应该将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出,转入投资收益。

  投资方的处理:

  如果是发行股票: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如果是发行债券: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

      应付利息(分次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

[上一页]   [下一页]

点击进入《初级会计实务》学习指导专区>>>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