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
第一章 总 论
第一节 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或者说,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例】单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
A.荣誉称号
B.经济管理行为
C.外国社会组织
D.商品
正确答案:C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客体。C属于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A.个体工商户
B.某市人民政府
C.某市艺术团
D.外商投资企业
正确答案:ABCD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包括国家机关、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和有关人员以及个人。
◎以下各项中,可以作为我国法律主体的有( )。
A.农业部
B.某有限责任公司
C.某文艺团体
D.某个体工商户
正确答案:ABCD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范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所以,本题选项ABCD均为经济法主体。
【例】判断题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建造大型设备的合同,由此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乙方承建的设备。
正确答案:错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甲、乙双方签订大型设备建造合同而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并不是乙方承建的设备,而是乙方的承建行为。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