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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法基础》预习: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9/21 15:00:58 字体: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三十五、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和缴纳方法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印花税应当有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具体是指在合同签订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

  (二)纳税地点

  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三)纳税期限

  印花税应税凭证应在书电、领受时即行贴花完税,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同一种类应纳印花税凭证若需要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近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经税务机关核准发给许可证后,按税务机关确定的限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汇总计算纳税。

  (四)缴纳方法

  根据税额大小,应税项目纳税次数多少以及税源控管的需要,印花税分别采用自行贴花、汇贴汇缴和委托代征三种缴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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