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复习指导:劳动合同的效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6/07 09:34:38 字体: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七、劳动合同的效力(掌握)

  (一)劳动合同的生效

  1.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2.除特殊情况外,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成立≠劳动合同生效≠劳动关系建立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三)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