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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复习指导: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6/12 11:01:19 字体: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六、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及适用范围(熟悉)

  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的范围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二)劳动争议的解决原则和方法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举证责任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

  方法  解释
  协商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仲裁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起诉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注意:劳动争议仲裁不实行一裁终局制,但是必须仲裁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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