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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预习: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2013/01/2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五、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契税的纳税人——承受方纳契税

  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

  1.契税是针对“承受方”征收的,转让方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

  2.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是契税的纳税人。

  (二)契税的征税范围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征契税;土地、房屋权属未转移的,不征收契税。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6.其它(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等,征收契税
(2)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通过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方约定的投资额度或投资特定项目,以此获取低价转让或无偿赠与的土地使用权的,属于契税征收范围
(3)公司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5)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或者抵押等形式而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变动的,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单项选择题

  ◎下列属于契税纳税义务人的有( )。

  A.土地、房屋抵债的抵债方

  B.房屋赠与中的受赠方

  C.房屋赠与中的赠与方

  D.土地、房屋投资的投资方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纳税人。契税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承受单位和个人。选项ACD均为转让方,不属于契税的纳税人。

  多项选择题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需缴纳契税的有( )。

  A.出租房屋

  B.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

  C.购置房屋取得所有权

  D.法定继承人取得房屋的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征税范围。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以土地使用权抵债,视同权属转移,应缴纳契税;法定继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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