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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巩固预习:劳动合同法律概述

2013/03/1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一、劳动合同法律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特征

  1、主体特定性——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内容法定性——(1)劳动者受到用人单位管理;(2)保护利益的强制性

  3、地位变化性——签订时自愿平等,签订后管理与服从。

  二、适用范围

  1、普遍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

  2、特殊性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

  多项选择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包括( )。

  A.有限责任公司

  B.个体经济组织

  C.合伙企业

  D.基金会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判断题

  ◎境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但是会计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也适用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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