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巩固预习:劳动合同法律概述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一、劳动合同法律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特征
1、主体特定性——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内容法定性——(1)劳动者受到用人单位管理;(2)保护利益的强制性
3、地位变化性——签订时自愿平等,签订后管理与服从。
二、适用范围
1、普遍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
2、特殊性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
多项选择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包括( )。
A.有限责任公司
B.个体经济组织
C.合伙企业
D.基金会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判断题
◎境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但是会计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也适用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