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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微笔记:计划、实际及材料成本

2013/03/2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为了方便备战201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一、计划成本、实际成本及材料成本的差异

  计划成本法是指企业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余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同时另设“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作为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联系的纽带,用来登记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的差额,同时计划成本法下存货的总分类和明细分类核算均按计划成本计价。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存货品种繁多、收发频繁的企业。如果企业的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品种繁多的,或者在管理上需要分别核算其计划成本和成本差异的,也可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

  实际成本法是以中间产品生产时发生的生产成本作为其内部转移价格的方法。由于实际成本有据可查,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使之简单可行。但会在一定程度上使提供产品或劳务的部门的成绩或不足全部转移给使用部门,不利于责任中心的考核。

  二、实际成本法和计划成本法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1.账户使用的不同:实际成本法下,购买的尚未验收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记入“在途物资”科目,计划成本法下,购买的尚未验收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记入“材料采购”科目,同时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之间的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2.计入成本费用时,实际成本可以直接转入,但是计划成本法首先要将计划成本转入,然后将“材料成本差异”转入到相关的成本费用中去。

  “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超支额), 贷方登记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节约额)以及已分配的差异额。(节约用红字,超支用蓝字) .“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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