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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财政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08〕82号)的部署和安排,现将我市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考试级别、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16、17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17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四、报名条件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转发财政部 人事部修订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00]48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的,其取得学历(学位)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底止。
(六)根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第一步: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
2.网上报名方法及流程:
(1)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或(),并按规定的报名流程、要求录入报名信息和上传相片,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然后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2)考生若需要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可在登陆“会计行业管理网” 按规定的程序修改报名信息。在成功修改报名信息后,考生务必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
第二步:现场确认和缴费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必须到所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和缴费手续。未在报名期间办理确认和缴费手续的,视为无效报名。
1.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2月12日至12月25日。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必须到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市共设市直和各镇街财政分局合计35个报名点,负责办理我市考生报名确认和缴费工作。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2009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相片1张(与网上上传相片同底)。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点务必在12月25日前将《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计表》(详见附件)、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汇总数及所有报考人员的报考档案上报市会计考办。
六、报名收费
执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2009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七、考场设置
按规定,东莞考区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点全部设在市区的有关学校。
八、其他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命题和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一项公平、公开、公正地评价会计人才,直接关系到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的工作,政策性强、质量要求高。希各收文单位必须加强宣传、精心组织,立足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我市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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