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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现将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先在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网上报名”栏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信息,获得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表格,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并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确认后再办理交费手续。
二、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0月30日进行网上报名,补报名时间为12月4日至12月11日,考生在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注册报名信息。
三、 报名审核确认时间:10月15日至10月30日、补报名审核确认时间为12月4日至11日(节假日正常受理)。受理时间:上午8:30—17:30,请网上报名后的考生及时到审核地点进行报名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四、报名审核地点
考试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在各县区财政局设置报名点,负责本县区范围内考生报名、审核、确认工作,考生可就近在各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具体如下:市财政局(新区财税大厦五楼会计科),联系电话:0919-3281635;王益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919-2161394;耀州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919-6283028;印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919-4199049;宜君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19-5281329。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5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六、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考级别 | 报名条件 |
初级资格 | 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
中级资格 |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七、报名费
按照省物价局陕价费调发[2002]22号文件规定,每人每门科目40元。
铜川市会考办
二00九年十月十日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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