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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财务管理》科目
第七章 税务管理
(依据2010年教材提前预习)
第三节 企业投资税务管理
一、研发的税务管理
(一)研发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具体办法是:
1.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2.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3.对于企业由于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形成企业年度亏损部分作为以后年度的纳税调减项目处理。
(二)研发税收筹划
二、直接投资的税务管理
直接投资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投资方向(行业)的税务管理: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国家往往通过税收政策影响企业投资方向(行业)的选择。
投资地点的税务管理:投资者进行决策时,需要对投资地点的税收待遇进行考虑,处分利用优惠政策。
投资方式的税务管理:根据税法对不同投资方式的规定,合理选择投资方式,可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企业组织形式的税务管理:根据企业分支机构可能存在的盈亏不均、税率差别等因素决定分支结构的设立,将合理、合法地降低税收成本。
三、间接投资的税务管理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益免交企业所得税,而购买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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