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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练习题:管理人的撤销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11/09 11:19:41 字体:
  多项选择题

  ◎假设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0日受理某企业法人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管理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有( )。

  A.该企业于2007年3月1日对应于同年10月1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

  B.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于2007年4月1日从该企业无偿调出价值10万元的机器设备一套

  C.该企业于2007年5月8日与其债务人签订协议,放弃其15万元债权

  D.该企业于2007年7月10日将价值25万元的车辆作价8万元转让他人

  正确答案:ABCD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撤销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特定情况的,管理人有权行使撤销权。选项A属于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选项B属于无偿转让财产;选项C属于放弃债权;选项D属于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情况,且都是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因此都是可以由管理人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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