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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练习题:合同的效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11/15 08:39:52 字体:

  单项选择题

  ◎张三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李四,李四在未经张三的同意下,擅自又将该房屋出租给王五,李四和王五的租赁合同为( )。

  A.无效合同

  B.因无处分权而订立的效力待定的合同

  C.因没有代理权而订立的无效合同

  D.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正确答案:B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效力。李四在未经张三的同意下,擅自又将该房屋出租给王五,这种情况属于“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形,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在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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