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税种 |
渠道 |
消费税 | (1)产品销售。①将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缴纳的消费税直接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②用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在建工程等方面,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计入有关成本。 (2)委托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①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消费品的成本;②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将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
营业税 |
一般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工业企业按规定缴纳的营业税,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销售不动产应交营业税在“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
资源税 | ①企业销售应税矿产品应交的资源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②企业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应交的资源税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③收购未税矿产品代扣代缴的资源税计入收购矿产品的成本;④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相关资源税,购入液体盐缴纳的资源税可以抵扣,记入“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的借方;企业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应交资源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
土地增值税 | 对于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记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转让固定资产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计入“固定资产清理”。 |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 |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均记入管理费用;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耕地占用税 | 企业缴纳耕地占用税,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