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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
第九章 金融资产
备考指导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1)贷款和应收款项;
(2)持有到到期投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拓展】产生背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产生及其核算特点(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是相关各方利益博弈、妥协的结果。
企业取得一项债券投资,如果管理层的持有目的是只要获利,随时可出售,则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如果管理层明确表示将持有至到期,且有能力持有至到期,则一般应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如果管理层持有意图尚未明确,持有时间不确定,则可以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注意:两类限售股权
1.股权分置改革中持有的股权:
(1)重大影响之上,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2)重大影响之下,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2.对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不含股权分置改革中持有的):
(1)重大影响之上,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2)重大影响之下,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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