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点讲解: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6/08 13:49:39  字体: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讲解二十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请求的法定期限。

  2.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根据保证方式有所不同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4.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例题·简答题】甲、乙、丙、丁公司同为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向某建设银行借款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但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各保证人之间均未约定每个保证人的保证份额。后该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并宣告破产,乙公司下落不明。该建设银行于是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经人民法院判决,甲公司已向该建设银行承担了保证责任。甲公司为此支付了借款本息、实现债权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等。

  问题:

  (1)甲、乙、丙、丁四个连带共同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2)现有的三个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1)甲、乙、丙、丁四个连带共同保证人之间,对保证份额没有约定,应当平均分担。

  (2)由于乙公司下落不明,不能到案承担保证责任,其应当承担的保证份额就成为全体保证人的共同风险,乙公司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份额,应由现有的三个保证人分担,各承担三分之一的保证责任。所以甲公司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未履行保证责任的丙、丁公司各追偿三分之一的保证份额。

免费试听

  • 郭建华《中级会计实务》

    郭建华主讲:《中级会计实务》免费听

  • 高志谦《中级会计实务》

    高志谦主讲:《中级会计实务》免费听

  • 达江《财务管理》

    达江主讲:《财务管理》免费听

  • 侯永斌《经济法》

    侯永斌主讲:《经济法》免费听

  • 张倩《经济法》

    张倩主讲:《经济法》免费听

  • 李斌《财务管理》

    李斌主讲:《财务管理》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考情分析

    考情分析

  • 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

  • 考点总结

    考点总结

  • 报考指南

    报考指南

  • 分录/公式/法条

    分录/公式/法条

  • 历年试题

    历年试题

加入备考小分队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