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凤城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青山工程
自辽宁省青山工程实施以来,辽宁凤城市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扎实开展青山工程建设,累计投入治理资金1200万元。
一是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成立了青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市青山建设工作。各乡镇(区)也都相应成立的组织机构,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青山工程建设的开展。
二是制定方案,全面部署。
制定了青山工程实施方案和《2012年矿山及其他工程生态治理实施方案》,并要求各乡镇(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召开了青山工程推进工作会议,对2012年的青山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三是制定奖惩,加强监督。
把青山工程建设工作纳入乡镇2012年工作责任状,制定考评细则和考核办法。乡镇(区)政府也与治理责任者签订治理责任书和合同,充分调动林地使用者实施治理和恢复森林生态的自觉性。同时,市政府督查室定期检查各镇区青程工程进展情况。
四是营造氛围,强化宣传。
在报刊、电台、电视台设专题栏目,宣传青山工程的重要意义,展示阶段性治理成果。利用科技下乡和农村大集等机会,印发青山工程宣传单2万余份。在全市公路、铁路两侧、自然村屯等地设立青山工程宣传标牌。形成了人人了解、社会关注、广泛参与青山工程的社会氛围。
五是因地制宜,因矿施策。
在青山治理任务的每个矿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逐块进行实测,根据立地条件确定治理方法,包括整地方式、造林方式、苗木种类和规格等,做到一矿一策。针对全市废弃矿山量大、面广、线长、点多、分散,难以撤出大规模的工业园区建设的实际,因地制宜提出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多样化矿山治理“五结合”措施
六是精心施工,精品示范。
全市确定精品工程22个,面积1301亩。在重点线路、重点区域、重点治理项目上抓好有示范性、操作性、效益性、科学性的精品示范工程,引领全市青山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建设。
七是明确权属,加强管理。
为确保矿山生态治理工程取得实效,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治理后矿山的长期管护责任主体,落实责任人,并签订了责任合同。其中矿山产权归个人的,由个人栽植,并保护三年幼林抚育。矿山产权归集体的,由集体组织栽植,通过法定程序发包给个人,由个人进行管理,管理不到位的由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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