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
第十七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备考指导八、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重要的前期差错,应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前期差错的重要程度,应根据差错的性质和金额加以具体判断。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追溯重述法的会计处理与追溯调整法思路相同。
四个步骤:
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更正。
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