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强化学习: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层级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8/07 15:10:02 字体: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强化学习十二、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层级性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还可以分为基础性行为和高层次行为,这与主体行为目的的不同有关。

  【理解】经济法领域的许多基础性的行为早已存在,只不过随着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出现和独立存在,才出现了高层次的行为。(比如:征税原来作为基础性行为只为了筹集财政收入,作为高层次行为时,通过税收优惠鼓励西部大开发)

领域 基础性行为 高层次行为 
财政法 预算的收支行为、国债的发行行为 预算收支、国债的发行与偿还中的调控行为 
税法 税收的征收行为 税收调控行为 
金融法 货币的发行行为 通过货币供应量的变化而实施的调控行为 
市场规制法 市场交易行为 体现规制精神的规制行为 

免费试听

  • 郭建华《中级会计实务》

    郭建华主讲:《中级会计实务》免费听

  • 高志谦《中级会计实务》

    高志谦主讲:《中级会计实务》免费听

  • 达江《财务管理》

    达江主讲:《财务管理》免费听

  • 侯永斌《经济法》

    侯永斌主讲:《经济法》免费听

  • 张倩《经济法》

    张倩主讲:《经济法》免费听

  • 李斌《财务管理》

    李斌主讲:《财务管理》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考情分析

    考情分析

  • 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

  • 考点总结

    考点总结

  • 报考指南

    报考指南

  • 分录/公式/法条

    分录/公式/法条

  • 历年试题

    历年试题

加入备考小分队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