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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强化学习:会计主体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8/09 10:40:45 字体:

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 第一章 总论

  强化学习一、会计主体

  (一)会计主体的概念及界定

  1.会计主体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比如,苹果公司的会计所要描述的资金运动是苹果公司这个空间范围内的资金运动,而且是站在苹果公司的角度进行反映和描述的,则苹果公司就是会计主体。

  2.一般来说,只要是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都可成为会计主体。比如:一个经济上独立核算的车间可以确认为一个会计主体,设置会计核算体系描述属于该空间范围的资金运动。除此之外,可成为会计主体的经济组织还包括:企业、企业集团(即由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联合体)、事业单位等。

  (二)会计主体与法人的区别

  法人是一种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法律赋予它等同于自然人一样的人格,以便于其独立地行使权力并承担自身的义务。成为一个法人首先在经济上是独立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法人肯定是会计主体,但仅仅独立核算是无法足以支撑其成为法人资格的,所以,是法人的一定是会计主体,是会计主体的不一定是法人。

  比如:企业集团、企业独立核算的车间均是会计主体而非法人。

  (三)会计主体假设的内涵

  简言之,就是会计应当仅为特定的会计主体服务。会计主体假设要求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反映企业本身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明确界定会计主体是开展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工作的重要前提。

  (四)会计主体假设的目的

  1.划定会计所要处理的各事项的范围;

  2.将会计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与会计主体所有者的交易或事项以及其他会计主体的交易或事项区分开来。

  总之,一个核心目的就是圈定会计的核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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