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强化学习:公司债券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强化学习二十、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的种类
1.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
(1)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转让人须在债券上背书;
(2)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转让人交付债券即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
2.可转换公司债券和不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在发行时规定了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条件与办法,当条件具备时,债券持有人拥有将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的选择权。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
1.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注意】累计债券余额=尚未偿还的金额+本次发行的金额。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单项选择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5月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2000万元,2年期公司债券1500万元。2009年1月,该公司鉴于到期债券已偿还且具备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其他条件,计划再次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经审计确认该公司2008年12月末净资产额为6000万元。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 )。
A.400万元
B.500万元
C.800万元
D.100万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发行公司债券,其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累计债券余额是指公司成立以来发行的所有债券尚未返还的部分。本题该公司净资产额为6000万元,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400万元(6000万元×40%-2000万元=400万元)。
单项选择题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 )内,依法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2个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根据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