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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第五章 长期股权投资
知识点四: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当分别“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成本”"明细科目的会计处理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该部分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损益调整”明细科目的会计核算
1. 确认投资收益一般原则
(1)投资时点,如果被投资单位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投资企业在计算确认投资收益时,不能以被投资单位自身核算的净利润与持股比例计算确定,而需要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适当调整加以确定。
①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有差额,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
权益法下,是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作为一个整体对待,如果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对于投资企业来说,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应以取得投资时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但是被投资单位个别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是以其持有的固定资产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因此在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应享有的净利润或应承担的净亏损时,应考虑被投资单位计提的折旧额、推销额以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进行调整。
②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确定被投资单位的损益。
2.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已经确认的投资收益,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经确认的损益调整的部分应视同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击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未超过已经确认的损益调整的部分】
——成本【差额】
3.超额亏损的确认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1)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注意:如果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则将其账面价值冲减至零。
(2)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
(3)在进行上述处理后,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除上述情况,仍未确认的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损失,应在账外备查登记
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长期应收款
预计负债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应按与上述顺序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长期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三)"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的会计处理
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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