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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预习: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03/19 09:17:32 字体: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第十四章 收入

  知识点: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处理

  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有时既包括销售商品又包括提供劳务,如销售商品的同时负责运输、销售软件后继续提供技术支持、设计产品同时负责生产产品等。此时,(1)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分别核算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2)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多项选择题

  1.关于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计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B.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C.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D.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无论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是否能够区分,均应当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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