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预习:公允价值模式下的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04/16 15:22:26 字体:

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第七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知识点三:公允价值模式下的处理

  公允价值模式下的处理:

  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出或换入资产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公允价值模式下账务处理的原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这种情况下换出资产相当于被出售或处置。

  ●比如如果以库存商品为对价换入固定资产,不考虑补价及其他因素,则一般应该按照存货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而在借方,如果换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允许抵扣,则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在金额上一般等于贷方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确认进项税额。然后结转存货成本。

  ●如果换出的是固定资产,则相当于处置固定资产,应该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处理。

  ●如果换出的是投资性房地产,则应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进行处理,营业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如果涉及到补价,要对收到补价方和支付补价方来分别考虑。

  技巧:如果是支付补价,则要贷记银行存款,那么借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中就一般是包含了这个补价。如果是收到补价,则是借记银行存款,借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中就一定是扣除了这个补价。

  (一)不涉及补价的会计处理

  不涉及补价的,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涉及补价的会计处理

  收到补价,借银行存款等,支付补价,贷银行存款等。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