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经济法》备考指导:掌握主线 轻松学习
中级经济法第四章《证券法律制度》是难度比较大的一章,大量繁杂的条件都是一些硬性规定,没什么规律,再加上本章的各种百分比,使得本章内容难以记忆。例如: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条件和上市条件等,尤其以2010年新增的股票首发、股票增发等规定最为重要。大量条件看上去十分复杂,记起来相当不易,大家就会觉得证券法很难。其实,只要掌握下面这条主线,证券法不难。
发行——上市——交易
一级市场——桥梁——二级市场
解释下这条主线,现实中有些上市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交易是一气呵成,有些则是发行、上市交易两步循序渐进。根据每个公司的需要选择两种方法上市都可以,但是,我们学习的时候需要循序渐进,静态的把这个过程分为三部分。一级市场发行,通过上市这个桥梁,在二级市场交易。大家都知道,二级市场就是我们日常买卖股票的市场。
有了这条三部分组成的主线,学这章就容易多了。主体是股票、债券和基金,分别记忆它们的发行条件、上市交易条件。这章的内容总结如下:
(股票、债权、基金)发行:发行条件(公开、非公开)、发行程序(核准、保荐、承销)、首次公开发行(特殊)
(股票、债权、基金)上市:上市条件、暂停上市、终止上市
交易:信息披露、限制交易、禁止交易行为
其他知识点:上市公司收购、证券发行机构、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
结合上的主线和总结,对相关条件和数字进行强化记忆,这样学习证券法,就不觉得那么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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