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教材相关问题解答(二)
《经济法》 |
1、教材第172页倒数第4行关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2)中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3)中说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为什么注册资本不一样?
答:(2)是对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要求,(3)是对“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的注册资本的要求,所以不一样。
2、教材第298页倒数第13行“专有技术服务收费468万元”为增值税应纳税额,专有技术服务为什么要交纳增值税?
答:出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的专有技术服务收费,属于应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
3、教材第301页例6-13(4)中,根据09年新增值税条例,商场自用2年的小汽车售出,销售价格未超过账面原值,不缴纳增值税。题目解答是否有误?请核实指正。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根据《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上述规定废止。商场自用小汽车售出,按照原政策,不用缴纳增值税,但是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
4、教材第338页例6-48(1)中的组成计税价格剔除了消费税,(2)中的进口增值税额的计算直接用24.6*17%,可是教材第305页第16行“如果进口的货物应征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请问第338页例6-48(2)中的进口增值税税额计算是否有误,是否应该为(24.6+7.38)*17%?
答:题目计算无误。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这里的24.6万元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7.38万元的消费税税额已经包含在24.6万元中,增值税税额=24.6*17%=4.182万元不包含在24.6万元中。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
5、教材第367页例7-15(2)中,年度利润总额计算为什么扣除60万元?有何法律依据?
答:年度利润总额中要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经税务机关核定的亏损为60万元)。法律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教材第369页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340+150+12+19.2+6.5)-12”,这里的“-12”是什么意思?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三)税收滞纳金”,此处有误,应将“-12”改为“+12”,该页第3行和第4行相应更正为:“应纳税所得额=(340+150+12+19.2+6.5)+12=527.7+12=539.7(万元);200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额=539.7*25%=134.925(万元)”。
7、教材第370页例7-18和第385页例7-27,新税法下合理的工资薪金都是可以扣除的,题目解答是否有误?请核实指正。
答:由于题目是一道旧的考试例题,答案是根据原来的规定作出的。现在相关规定已作出修改,答题时应该按最新规定解答。即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的规定解答。
8、教材第379页例7-24(5)“2008年应纳所得税额=1852.5*25%-700*10%=463.125-70=393.125(万元)”中的“700*10%”是什么意思?
答:本题中,700万元是企业当年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费用,700*10%是允许抵免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根据是《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9、教材第386页倒数第11行“应纳税所得额=120+60-48=132(万元)”,前面已验证120万元的广告费准予全额扣除,为何这里又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答:这道题的原型是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经济法》试卷的简答题的第1题,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关于本题广告费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根据题中所称“税务机关要求其作出纳税调整,并限期缴纳税款”,可推定120万元的广告费支出不符合法定条件,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作出调整,因此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0、教材第427页中倒数第1行外汇的定义,为什么要包括“支付手段”?
答: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
11、延迟交纳税金而交纳的罚金是否不予税前扣除?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三)税收滞纳金。”
12、考试大纲“基本要求”部分有要求的内容考不考?
答:凡考试大纲所规定的内容,都属于考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