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09年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时间确定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09年进行非执业会员年检公告
各位会员:
根据《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沪会协[2004]69号)第十条的规定,我会2009年将开展对非执业会员的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
2008年12月31日止本市在册的非执业会员。
二、年检内容
1、完成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的每年8课时后续教育情况;
2、会费交纳情况;
3、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年检的具体时间安排
2009年1月5日起至3月31日(春节期间及双休日休息),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四、年检地点
定西路1118号商务楼2楼(近武夷路,交通:67、71、88、96、127、936路)。
联系电话:62404646
五、携带物件
《会员证》原件。
六、具体程序
1、填写并提交《非执业会员年检登记表》。为节约年检时间,可事先在网上下载《非执业会员年检登记表》,填妥后再前往年检。表格下载网址:www.shcpa.org.cn,也可现场领取填写;
2、检查完成后续教育及会费交纳情况;
3、在《会员证》上加盖年检通过专用章;
4、领取2009年度《上海注册会计师》杂志领书凭证。
七、年检要求
1、各位非执业会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年检;
2、以前年度会费未交的,应在本次年检时一并补交;
3、无故不参加年检者将取消会员资格,收回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书。
八、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前来办理年检手续的,请事先填妥《非执业会员年检登记表》,以防有关信息填写不全;
2、个人信息如有变化,请自行上网进行修改,登陆方法请参照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业界新闻”栏“非执业个人会员网上注册步骤(图文版)”(网址shcpa.org.cn)。登陆成功后,请点击“信息修改”按钮,修改完毕请点击信息下方的“确定”按钮;
3、如会员证遗失需要补办的,需在省市级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公告(公告时不要写明遗失的证书号),携带公告原件和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肇嘉浜路789号36楼)办理补证手续后,方可参加年检;
4、协会不接受信用卡支付或邮局汇款。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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